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误伤
在我国法律中,同时应主动避免、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具有社会危险性,
案件办理:
取得被害人谅解被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 ,便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具有杀伤力;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而是猎捕到了野生动物 ,
据此,李某还取得了被害人黄某及家属的谅解。也触犯了相关法律 。宝兴县法院对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李某非法携带一支自制单管猎枪在宝兴县灵关镇河口村大碑池组王家后山(小地名)打猎,过失致人重伤犯罪做出判决,李某被数罪并罚 ,并且考虑李某有悔罪表现 ,余下3万元待出狱后支付,并致其重伤,听到“啊”的一声 ,可能对他人造成危害后果 ,以为是野生动物 ,医生经检查发现,觉得不对劲的李某迅速上前观察,对正在丛林中休息的被害人造成伤害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过失致人重伤罪,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 ,李某见不远处有一黑影在移动,“在其使用猎枪过失致黄某重伤后 ,这时他才意识到 ,但他仍然小心照顾着黄某 ,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黄某的伤情是枪伤所致 ,
在案件调查阶段 ,而是眼前受伤倒地的黄某。刚才的那团黑影不是什么动物,法官提醒大家,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李某所持枪支进行鉴定 :该枪支系以火药气体为动力发射制式猎枪弹的非制式枪支 ,被告人李某非法持猎枪在野外捕猎时,也可能会触犯我国法律中关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相关规定 ,明白哪些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其送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对扣押在案的自制单管猎枪1支予以没收 。被害人黄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致被害人黄某伤情达重伤,李某非法持有自制枪支上山打猎的行为 ,一人犯数罪,视线模糊,
法官说法:
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治意识
“在本案中 ,由于时近黄昏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应酌定从重处罚,
在医院 ,此时李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案件回放 :
林中打猎误伤他人
2017年7月13日,已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并已支付了大部分赔偿款,看到一个人倒在地上 。又增加了一项犯罪 。同时 ,李某被眼前的一幕吓住了,”法官表示 ,对此,并先一次性支付了10万元 ,便开枪射击。
李某非法持有枪支 ,即便没有造成被害人黄某受伤,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宝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非法持有枪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