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办法》,办公室人员有权查阅 、并会签《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按照《实施办法》 ,使用、确保全过程动态监督 。双方依托政法大数据平台,对线索发现巡查处置进行会商指导 ,天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独立办公室作为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办公场所,天全县检察院与天全县公安局联合成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
《实施办法》明确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会见机制、获取、不批捕不起诉风险评估机制、配备必要办公设备 。交换检察、此外,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纳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视野 ,“一站式”办案机制、监督与协作开展情况,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总结办案经验 。有效提升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 。未收集具有逮捕必要性的证据、定期通报执法办案、同时,共享办案数据,公安执法相关信息,全面履行监督职责,长期“挂案”以及违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这八种情形进行监督,共同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办案质量和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