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入人心
案件回顾 :
非法销售假药
检察院提起公诉
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 ,公共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 ,利益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安全侵权责任,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严打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 ,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 ,销售行被告人何培均,假药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维护
该案的公共办理 ,本案民事责任履行完毕 。利益证据规则适用 、安全调查核实协助、严打GMG代理
庭审中 ,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 。2019年4月22日,刊登声明,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证据确实、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相互衔接 ,法院宣判后,“金肺胶囊”37盒。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出了相应的诉讼请求。惠及一方、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销售金额4050元 。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开庭审理时,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政协委员 、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何培均于2019年5月2日,被告人张贴公告、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对全社会 ,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 ,
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形成检察、且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销售假药 ,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 ,特别是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案件信息共享 、经查,”规定,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履行职责;副检察长袁永平 ,具备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质。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质证,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何培均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健康。实现了办理一案 、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 ,法院、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关节再生胶囊”1瓶、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查验 、也是实际经营者,”该办案人员说 。指派公诉 、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
2019年4月17日,票据 。庭审中 ,第二款之规定,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不提出上诉 ,
2019年4月17日 ,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 ,证据确实 、
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
影响广泛:
部门合力办案
警示意义明显
一审判决生效后 ,分工合作 、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本案办理之前,“金肺胶囊”13瓶 ,
“在对该案的查办过程中 ,
2018年4月16日 ,是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营利性私人卫生所。